太原市集中整治八大领域扬尘污染

针对我市扬尘污染抬头、 PM 10污染指数出现反弹的情况,5月8日晚开始,我市相关县(市、区)政府,山西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
针对我市扬尘污染抬头、 PM 10污染指数出现反弹的情况,5月8日晚开始,我市相关县(市、区)政府,山西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积极行动,集中整治八大领域扬尘污染。

    此次整治范围为六城区、山西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清徐县、阳曲县范围内各类建筑,道路,拆迁、绿化、水利等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渣土运输重点路段,渣土场,裸露土地以及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八大领域的扬尘污染整治均明确了相关标准。

    一是提升建筑工地管理标准。所有施工工地在开工前按照“绿色文明工地”标准要求制定扬尘控制方案,报相关主管部门或辖区政府备案。各类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不符合标准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治。施工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防溢座与道路之间不能有裸土。

    二是从严控制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拆迁工地拆迁前按照“拆迁与喷雾降尘同步”“拆迁与渣土运输同步”“拆迁与渣土平整覆盖同步”原则,制定拆迁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报辖区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并做好拆迁防尘措施各项准备工作。拆迁时辖区政府派驻监管人员实施现场严格监管。

    三是从严控制渣土运输污染。施工工地场内土方作业和渣土运输工地按照工地管理执法权限,由辖区执法人员进驻工地。无环卫部门核发的“准运证”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限行道路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密闭不严、车轮带泥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工地。渣土运输必须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到指定场所倾倒。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渣土车辆,一经查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四是全面整治渣土堆积污染。全面清理整治城乡接合部及城中村拆迁渣土、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不能及时清理的,实施平整全覆盖或绿化。

    五是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加大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清洗、喷雾洒水等抑尘作业频次,对城市小街小巷实施专人定期清扫保洁,提升道路清洁度。对渣土专用线实施不间断的全面清洗和喷雾作业。

    六是开展裸露地面综合整治。对建成区内的裸露地面和城乡接合部暂不开发的裸露土地进行综合治理,宜绿化的实施绿化,不宜绿化的实施固化或硬化,消除裸露地面扬尘污染。

    七是严格控制绿化工程扬尘污染。倒土作业时采用喷淋洒水、湿法作业。栽种植物产生的土方随种随清,不能及时清理的绿网覆盖。对现有绿地全面排查治理,发现裸露地面及时补种,绿化土不得高出路面或路牙石。

    八是强化工业企业扬尘整治。工业企业所有散状物料堆场全部密闭,厂区内所有堆存的工业固废全部限期清除。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实现物料堆场全密闭,并同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电厂的灰场、渣场采取碾压、覆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同时加大综合利用力度,尽快实现粉煤灰全利用。

    为确保有关措施落到实处,我市将对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测考核,充分利用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平台系统,对达不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工地实施停工整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黑名单”管理制度,扬尘污染防治与建筑市场诚信挂钩联动机制,以及统一的考核通报机制,督促各施工单位不折不扣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市区各乡镇(街办)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状况,统一考核评比。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各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